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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0271/2024-00396 [ 发文字号 ] 綦发改审批〔2024〕332号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2-12 [ 发布日期 ] 2024-12-16

关于调整打通镇2024年第一批城市危旧房改造砚台路21号解危修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调整打通镇2024年第一批城市危旧房改造砚台路21号解危修缮项目建议书的函打通府函2024142收悉,为支持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经我委研究,同意调整该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打通镇2024年第一批城市危旧房改造砚台 路21号解危修缮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8-500110-04-05-453975

三、项目业主: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綦江区打通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修缮房屋为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5123.8㎡,建筑高度12.4m,一、二、三层层高均为2.8m,四层层高为4m,对砌筑质量差和砌块风化破损的墙体增设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承载力不足的墙体增设钢筋混凝土面层、独立砖柱采用混凝土围套修复及无收缩水泥基灌浆等解危修缮内容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59.03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

七、建设工期:4个月

八、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贯彻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綦江府办〔20234号)等文件要求,在项目设计、施工等建设内容或环节中,严格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的相关要求,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加强技能培训,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接文后,请积极落实建设条件,待办理完相关前期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如需对本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綦江府发202216号文件的要求办理。

原批复文件《关于同意打通镇2024年第一批城市危旧房改造砚台路21号解危修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綦发改审批2024253)作废。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21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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