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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0271/2024-00385 [ 发文字号 ] 綦发改审批〔2024〕320号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1-27 [ 发布日期 ] 2024-11-28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永新镇石塔村老旧房屋解危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永新镇石塔村老旧房屋解危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永新府函2024196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新镇石塔村老旧房屋解危修缮工程

二、项目代码2411-500110-04-05-529192

三、项目业主: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石塔村村民委员会

四、建设地点:綦江区永新镇石塔村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约650平方米,建设面积约1300平方米。具体修缮内容主要包括房屋主体解危施工、主体构筑物加固、屋顶防水处理、装饰装修等,配套建设其他基础设施。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80万元,资金来源:区级财政和业主自筹

、建设工期:6个月。

八、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贯彻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綦江府办〔20234号)等文件要求,在项目设计、施工等建设内容或环节中,严格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的相关要求,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加强技能培训,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接文后,请积极落实建设条件,待办理完相关前期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如需对本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綦江府发202216号文件的要求办理。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1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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