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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6-0014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4-15
  • [ 发布日期 ]
  • 2026-04-15

拟审批重庆中朔工程设备租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6.4.15-2026.4.21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拟审批

重庆中朔工程设备租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3984631586@qq.com,传真:023-48602793,通讯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014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钢结构生产加工项目

重庆市綦江区高新区桥河组团侨企产业园

重庆中朔工程设备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青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钢结构生产加工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重庆中朔工程设备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重庆市綦江区高新区桥河组团侨企产业园;

(5)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5%;

(6)建设规模:购买位于重庆綦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桥河组团的场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27640m2,新建1号厂房、2号厂房、1栋倒班楼以及其他配套设施,新建1条钢结构件生产线、1条翻新生产线,购买切割机、焊接机、打磨机、喷漆房等设备,采用下料、焊接、打磨、组装、喷漆等工序,拟年生产1200t/a的成品钢结构件,用于桥梁等施工单位租赁使用。每月拟租赁出厂约910t/a的钢结构件,剩余的钢结构件用于租赁周转,租赁期结束后返厂,经清除建筑垃圾、焊接、打磨、喷漆等工序翻新后进行下一次租赁。共计年加工12000t/a的钢结构件。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员工50人,年生产350天,一天1班,每班8小时,设食堂和住宿。

废气:①喷漆在喷漆房密闭进行,喷漆、晾干废气负压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②焊接、打磨、下料区为封闭区域,焊接烟尘、打磨粉尘、下料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③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升顶排放。废水:项目食堂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设施隔油后与其他废水一并通过新建的生化池(处理能力30m3/d)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石油类、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綦江河。

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合理布局。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点,交给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1号厂房1F东南侧,建筑面积为10m2,交给资源回收单位处理。

危废贮存设施,位于1号厂房1F东南侧,建筑面积约10m2。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地下水、土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分区防渗。①重点防渗区:喷漆房、油料堆放处等需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l610-2016)中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的要求,或者采用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者至少2mm厚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危废贮存设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防腐防渗要求。②一般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的其他生产区为一般防渗区域,地面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防渗措施进行防渗。③简单防渗区:其他区域(除绿化用地之外)全部进行硬化处理。

环境风险:①危险废物贮设施地面做好防渗处理,张贴禁止火源的标志,四周禁止有火源。禁止混入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地面做好防漏防渗处理。

②油料堆放区等地面采取防腐防漏防渗处理,液体原料盛装容器下方均应设置防漏托盘(容积应大于托盘内容器最大盛装量);存储区域应保持阴凉、通风良好等条件,并保持容器密封。③喷漆房、油料堆放处等需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l610-2016)中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的要求,或者采用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者至少2mm厚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

④气瓶储存区采用防爆柜与生产区隔开,避免接触热源和电气设备。⑤项目各区域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灭火器等应急物资;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气体堆积导致爆炸;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潜在的安全隐患。

已立项备案(2504-500110-04-05-974757

已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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