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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5-0043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2-04
  • [ 发布日期 ]
  • 2025-12-04

恒骐达环保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固废处置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401420       真:023-48663889。     电子邮箱:3984631586@qq.com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

决定

审批

日期

项目代码

公告

日期

恒骐达环保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煤矸石综合利用固废处置项目

渝(綦)环准〔202564

批准

2025.12.4

2509-500110-04-01-127035

20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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