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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0271/2021-0020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重大项目建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19-08-28
  • [ 发布日期 ]
  • 2021-12-13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綦江区通惠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綦发改审批2019〕274号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綦江区通惠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綦江区实验幼儿园

你单位《关于申请报批綦江区通惠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实验幼儿园〔2019〕3号)收悉,为满足东部新城小学办学需求,经我委研究,原则同意业主单位申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綦江区通惠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

二、项目业主:重庆市綦江区实验幼儿园。

三、建设地点:綦江区东部新城。

四、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幼儿园36个班,总建筑面积13000㎡,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9200平方米,食堂及设备用房3800㎡,配套建设运动场及其环境附属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5万元,预备费用37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

六、建设工期:共计18个月。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施工及达到招投标限额的勘察、设计、监理等中介机构及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招标限额以下的施工、货物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发包,按綦江府办发〔2018〕7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概算编制及评审、预算及评审、决算审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国家规定的必须招标限额以下且在国家规定的必须招标范围之外的,按綦江府办发〔2016〕20号规定在资源库中选择,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使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委核定。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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