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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0271/2024-00404 [ 发文字号 ] 綦发改审批〔2024〕339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2-20 [ 发布日期 ] 2024-12-20

关于核定重庆蟠龙抽水蓄能电站关口社(LC—LG地块、地块10)地块临时用地复垦项目概算的批复

蟠指办:

    你单位《于核定重庆蟠龙抽水蓄能电站关口社(LC—LG地块、地块10)地块临时用地复垦项目投资概算的函》(蟠指办函20244号)及工程概算书收悉。根据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意见,原则同意重庆致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概算所采用的原则、方法和定额,现将该项目投资概算审查如下:

一、项目业主:重庆蟠龙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二、建设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重庆蟠龙抽水蓄能电站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涉及约11.3公顷弃渣场、材料堆放场、施工便道、工棚等临时用地土地复垦。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229.9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86.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89万元,基本预备费6.70万元。资金来源为蟠龙公司支付的包干费用

五、建设工期:6个月

六、招标核准:与工程建设有关,未达到招标限额的勘察、设计、监理等的服务和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的发包,按綦江府办发〔2021〕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预算、评估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国家规定的必须招标限额以下且在国家规定的必须招标范围之外的,按綦发改〔2021〕17号执行,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使用。

八、该项目应当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请根据《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规范〔2021〕2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落实以工代赈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加强技能培训。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的10%。同时完善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用工台账等资料,确保以工代赈功能作用充分发挥

九、该项目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如需对本项目审查后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綦江府发〔202216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及社会效益的有效发挥。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22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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