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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0271/2024-00187 | [ 发文字号 ] | 綦公管办〔2024〕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5-30 | [ 发布日期 ] | 2024-05-30 |
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招投标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区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监督部门:
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度綦江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綦双随机办〔2024〕5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我区招标投标市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打造公开、透明、阳光、健康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为,全面落实国家、市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推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形成合力。
二、专项执法行动主要任务
(一)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项目专项执法。根据《招投标法》、《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单位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项目双随机专项执法工作,通过联合执法,规范招投标行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二)招标代理机构检查专项执法行动。根据《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对招标代理机构联合双随机检查。通过联合检查,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守法经营,提升我区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三、专项执法行动对象
全区招标代理机构、全区2021年1月—2024年5月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四、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安排
(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综合执法检查。
1.抽查比例:按照抽查全区工程项目20%的比例,共抽查300个(其中国有资金投资招标限额以上工程项目200个;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由检查组随机抽选产生,不超过100个)。
2.时间安排
上半年:5月28日—6月7日,抽选项目,开展部门联合执法;6月8日—6月15日,行动总结。
下半年:12月9日—12月18日,抽选项目,开展部门联合执法;12月19日—12月25日,行动总结。
3.专项执法内容
区发改委: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检查。对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违规发包行为检查。
行业主管部门、监督部门:1.审阅招投标情况报告、合同及其有关文件。2.调查、核实招标结果执行情况。
4.检查人员
第一组:组 长 张光伦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组 员 魏玲婧 区发展改革委公管科科长
赵钟勇 区水利局规划建设科干部
联络员 魏玲婧 15178888362
被检查单位: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渝南资产公司、交通实业集团、区住保中心、古南街道、三角镇、隆盛镇、横山镇
第二组:组 长 梅元刚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组 员 吴 飞 区发展改革委公管科干部
邹 政 区交通局规划科干部
联络员 吴 飞 13883510135
被检查单位:区教委、区卫健委、区林业局、区土地整治中心、城投公司、綦创公司、三江街道、新盛街道、石壕镇、永新镇
第三组:组 长 牟万英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组 员 刘德彬 区发展改革委交易科科长
赵长俊 区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
联络员 刘德彬 18723069955
被检查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南州旅投(南州水务)、綦新公司、永盛产城公司、篆塘镇、赶水镇、东溪镇、永城镇
(二)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执法行动。
1.抽查比例:按照抽查全区招标代理机构总数量100%的比例,共抽查三家。
2.时间安排
(1)10月13日——10月18日,通过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
(2)10月20日——10月23日,开展部门联合检查。
(3)10月25日——10月30日,系统录入,行动总结。
3.专项执法内容
区发改委:对招标代理机构业务开展合规性情况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①企业登记事项检查。
②企业公示信息检查。③电子商务经营行为
监督检查。④广告违法行为实地核查。
4.检查人员
区发展改革委:吴 飞 王军礼
区市场监管局:程 正 李 业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落实,建立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良好机制。专项执法检查期间,各单位保障人员、物资、设备、车辆的投入。
(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综合执法检查要按照綦江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四项行动”要求,结合巡视、巡察和审计反馈意见整改,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乱象,从严治理应招未招、明招暗定、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排查问题、分类处置、执纪执法、长效机制建设等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执法检查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度綦江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綦双随机办〔2024〕5号)文件要求,按照本通知时间节点,通过系统随机匹配方式,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及检查对象,开展行政检查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