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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612836/2024-0000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大数据发展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0-21 | [ 发布日期 ] | 2024-10-21 |
重庆市綦江区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推广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推动社会数据汇聚整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2.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国内外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合作、国际化经营,承办相关活动。
3.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4.完成区大数据发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推广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科室1个。核定事业编制5人,截至2023年12月,有在职事业人员5人。
当年人员变动情况:7月招录西部志愿者1位,9月录用1位大四学生为见习生。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推广中心。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98.72万元,支出总计98.7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使得人员经费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98.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4万元,增长4.6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使得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7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98.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使得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1.22万元,占92.40%;项目支出7.50万元,占7.6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8.7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5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使得人员经费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4万元,增长4.6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使得人员经费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5万元,下降5.6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用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使得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5万元,下降5.6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用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1万元,占8.6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卫生健康支出4.34万元,占4.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4.0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使得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1.49万元,占82.5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5万元,下降7.1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38万元,占4.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使得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使得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4.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万元,增长15.84%,主要原因是行业经济复苏使得办公经费收支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重庆市綦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共同办公,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7.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一般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7.5万元。
(2)公开内容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项目自评得分全部为100分。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19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