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本机关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612836/2020-00013 | [ 发文字号 ] | 綦大数据﹝2020﹞3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大数据发展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0-04-08 | [ 发布日期 ] | 2020-04-24 |
綦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关于开展相关自建信息系统摸底调研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市“云长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及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已于去年对全区信息系统作了初步摸底调查,为更详尽掌握我区信息化项目情况,我局计划开展第二次自建信息系统摸排工作(摸排内容见附件1)。现就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摸排工作计划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信息填报阶段,时间为4月9日至4月15日,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附件填报相关信息,除系统名称外未能准确掌握的信息可以不用填写。第二阶段为调研核实阶段。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30日,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将会同清华紫光、航天科工等专业机构对第一阶段收集的表格进行现场核实,并对空缺信息进行查漏补缺。
二、摸排范围
信息系统摸排范围为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非涉密信息系统。其中:涉密信息系统是指区保密局认定并出具相关文书的信息系统;自建信息系统是指各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所投资建设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包括各类业务系统;各类公共服务网站(不含微信公众号);各类政务基础数据、主题数据、元数据等政务信息资源;用于办公的各种办公自动化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人事系统、财务系统等。
请各单位如实填报相关附件,根据全市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有关精神,对能“上云”但未“上云”的信息系统,将严格控制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请有信息系统的单位务必如实填报。
请各单位邀请信息系统供货厂家(建设单位)及运维人员协同参与调研。各单位调研时间安排将在第一阶段结束后另文通知。
附件1.XXX信息化业务系统调研表
联系人:陈浩,13310200235;邮箱:1198141336@qq.com
重庆市綦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0年4月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