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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工作通知〔202227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继续扎实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全力抓好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报告等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一是政府预决算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重庆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报告及报表获得批准后20日内,通过区政府公开网站等渠道,将经区人代会审查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及附表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支出功能科目及经济科目到末级明细、上级转移支付到位及安排情况、对下级转移支付分地区及项目明细、当年预算收支科目明细、政府债务限额及其余额和债券使用情况、“三公”经费情况等。

二是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我局牵头,在批复部门预、决算同时,连同中央和市的公开模板和要求,一并下发通知,要求全区67个一级预算单位在20日内,在綦江区人民政府外网官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专题公开预算单位的职能及机构设置、财政拨款收支、单位全口径收支、“三公”经费情况等预算情况,按照每个部门8张标准表册、1个详细说明的规范模板进行公开;并要求各一级预算单位按照公开的规定,将下属事业单位收支状况及“三公”等进行汇总公开,确保公开的全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受理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1条,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维护和更新;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现有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部门网页1个;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1个。

(五)监督保障

2021年,我局单位负责人组织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所有科室均派人参会。会中明确了单位需要公开发布的板块及内容,确立了每个科室的相应负责人。会后,由办公室建立政务信息公开联络群,由专人负责不同板块的内容更新,办公室负责提醒更新时限。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綦江区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年报内容完整规范正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方式上有了新的改进,相应板块由对应科室专人专项负责,但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和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加以改进的地方,如:信息公开不及时,政务新媒体更新时间及内容不够规范,信息更新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和提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信息采集工作强度,确定准确的报送频率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专人专项负责,压实责任分工,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和信息公开内容政务新媒体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改版,以便利有效为原则,运用通俗易懂的文字或图稿打造让群众能看懂读懂的政务新媒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綦江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标准,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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