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财政局扎实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全力抓好预算、预算调整、决算报告等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政府预决算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重庆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报告及报表获得批准后20日内,通过区政府公开网站等渠道,将经区人代会审查批准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及附表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支出功能科目及经济科目到末级明细、上级转移支付到位及安排情况、对下级转移支付分地区及项目明细、当年预算收支科目明细、政府债务限额及其余额和债券使用情况、“三公”经费情况等。
二是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我局牵头,在批复部门预、决算的同时,连同中央和市的公开模板和要求,一并下发通知,要求全区69个一级预算单位在20日内,在綦江区人民政府外网官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专题公开预算单位的职能及机构设置、财政拨款收支、单位全口径收支、“三公”经费情况等预算情况,按照每个部门8张标准表册、1个详细说明的规范模板进行公开;并要求各一级预算单位按照公开的要求,将下属事业单位收支状况及“三公”等进行汇总公开,确保公开的全覆盖。
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从2019年起,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作为预算公开说明的必备内容。同时,按照要求,我局将所有区本级预算单位(含本级预算补助的在綦中管和市管单位)的支出名称、项目等明细全部公开,2019年公开359个预算单位5个项目类别9919个条目明细,涉及金额34.49亿元。政府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均可全部通过区政府门户外网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查询和下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2 | 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2 | 2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75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和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加以改进的地方:一是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和深入。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和提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信息采集和报送,丰富政府信息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涉密信息的管理,落实信息公开涉密排查制度,确保不发生泄密等违规行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