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挖掘新增车位。聚焦“四老”区域,充分利用零星用地、闲置用地、桥下空间等,按照“一体化设计、一体化管理”原则,持续推进小微停车场建设,计划新增停车位500个。
二是错时共享车位。充分挖掘盘活既有停车资源潜力,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专用停车资源错时共享利用,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个人自愿的停车共享格局,目前已开放共享停车场30余个,21个街镇全覆盖。
三是规范管理车位。规范路内停车管理,城区3013个路内停车位严格按照“一位一号”编号管理,持续开展城区公共停车场专项整治,对擅自将停车位改作他用、未进行备案登记等11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目前已立案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