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公示
綦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行政执法培训方案
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支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紧紧围绕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以学以致用为目的,开展系统的行政执法培训,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二、组织领导
组 长:罗祥友 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委员、城管执法支队支队长
赵 锴 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委员、城管执法支队政委
副组长:罗俊卿 綦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李春锋 綦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田 力 綦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邱 琴 綦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各科室、大队负责人
三、培训对象
全体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解读。
(二)城市管理方面的常用法律法规:《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渝府令第282号)、《关于巩固违法建设治理成果构建现代违法建设治理体系的通知》(渝违建治理发〔2023〕1号)、《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
(三)行政执法办案程序。
(四)执法文书的使用。
(五)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和外派学习培训。
五、培训形式
(一)坚持自学。以个人能够熟悉及熟练运用为目标,抓紧抓好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各科室、大队组织。以科室、大队自行组织、自学为主的形式,了解并掌握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意见和城市管理方面的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全面加强法制建设。
(三)集中授课。定期进行专题授课,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座谈交流。结合工作实际,科室、大队负责人及执法人员针对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工作经验、执法案例以及队伍建设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讨论,加强沟通、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五)定期考试。针对学习及培训情况,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定期组织集中闭卷考试或开卷考试,以此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六、培训安排
此次培训由支队统一组织,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邀请各大队一线执法经验丰富、具有相关法律专业知识的执法队员及支队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授课。具体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七、事项安排
(一)做好资料、音像、记录、签到工作,执法人员的学习要有笔记。
(二)培训资料的准备:所有培训资料皆由主讲人员指定,法制科配合准备。
(三)后勤工作:综合科负责(水、会场布置等)。
(四)讲课费按《重庆市綦江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八、具体要求
1、加强日常学习和法律法规培训是提高执法效能、推进执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障,各科室、大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开展学习活动,营造爱学习、都学习的浓厚氛围,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风气。
2、各科室、大队要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学习质量,法制科将定期对各科室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或检查,对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科室,将根据考核酌情扣分。
3、强化落实。各执法人员参加学习,应做到“四有”:既有学习安排,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记录,有学习心得体会,并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讨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