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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
11500222K36131649R/2025-000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城管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0 |
[ 发布日期 ] |
2025-02-08 |
2025年1月20日至1月27日綦江区临时性占道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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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必填项 填写公民、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名称,涉及没有名称的个体工商户时填写“个体工商户”。请严格按照相对人证件上的名称填写,如“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不要填写成“重庆轨道集团”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必填项 填行政相对人类型: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个体工商户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类别 |
必填项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名称 |
必填项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书号 |
必填项 填写类别: 普通; 特许; 认可; 核准; 登记; 其他; 如为“其他”,需注明具体类别。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登记信息,在登记过程中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许可类别 |
必填项 许可内容 |
必填项 格式为“2017/12/30” 许可决定日期 |
必填项 格式为“2017/12/30” 有效期自 |
必填项 格式为“2017/12/30” 有效期至 |
项目地址 |
审批内容 |
许可证照编号 |
办证时间 |
备注 |
1 |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渝綦城管临时占用20250003号 |
普通 |
经审查,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符合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有关规定 |
2025.1.20 |
2025.1.24 |
2025.2.12 |
九龙广场、营盘山广场、红星广场进口2处 |
临时占用人行道九龙广场(销售棚):3m*2m*3、营盘山广场(销售棚)3m*2m*3、红星广场进口2处(桁架)单个3.8m*2.5m |
3 |
2025.1.20 |
|
2 |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渝綦城管临时占用20250004号 |
普通 |
经审查,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符合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有关规定 |
2025.1.21 |
2025.1.22 |
2025.2.12 |
营盘山广场右 |
临时占用人行(销售棚):3m*2m*3 |
4 |
2025.1.21 |
|
3 |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渝綦城管临时占用20250005号 |
普通 |
经审查,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符合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有关规定 |
2025.1.26 |
2025.1.25 |
2025.2.12 |
康德城广场 |
临时占用人行(销售棚):3m*2m*2 |
5 |
2025.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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