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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K36131649R/2025-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城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1-20 [ 发布日期 ] 2025-02-08

2025年1月20日至1月27日綦江区临时性占道台账


序号 必填项 填写公民、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名称,涉及没有名称的个体工商户时填写“个体工商户”。请严格按照相对人证件上的名称填写,如“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不要填写成“重庆轨道集团”      行政相对人名称 必填项 填行政相对人类型: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个体工商户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类别 必填项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名称 必填项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书号 必填项 填写类别: 普通; 特许; 认可; 核准; 登记; 其他; 如为“其他”,需注明具体类别。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登记信息,在登记过程中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许可类别 必填项      许可内容 必填项 格式为“2017/12/30”      许可决定日期 必填项 格式为“2017/12/30”      有效期自 必填项 格式为“2017/12/30”      有效期至 项目地址 审批内容 许可证照编号 办证时间 备注
1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渝綦城管临时占用20250003号 普通 经审查,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符合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有关规定 2025.1.20 2025.1.24 2025.2.12 九龙广场、营盘山广场、红星广场进口2处 临时占用人行道九龙广场(销售棚):3m*2m*3、营盘山广场(销售棚)3m*2m*3、红星广场进口2处(桁架)单个3.8m*2.5m 3 2025.1.20
2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渝綦城管临时占用20250004号 普通 经审查,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符合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有关规定 2025.1.21 2025.1.22 2025.2.12 营盘山广场右 临时占用人行(销售棚):3m*2m*3 4 2025.1.21
3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渝綦城管临时占用20250005号 普通 经审查,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符合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有关规定 2025.1.26 2025.1.25 2025.2.12 康德城广场 临时占用人行(销售棚):3m*2m*2 5 202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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