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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K36131649R/2021-00048 | [ 发文字号 ] | 綦江府办发【2021】15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城管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3-31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2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綦江府办发〔2021〕15号
关于印发綦江区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綦江区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綦江区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提升行动、“大城智管、大城细管、大城众管”和城市综合管理“马路办公”及“门前三包”等系列部署,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型,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稳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建引领“马路办公”为主线,以“三化三治”(净化、绿化、美化,治乱、治堵、治污)为抓手,以职责精确化、管理精准化、服务精细化为原则,以“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业宜游”为工作总目标,在全区构建“五长制”管理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和市民群众参与城市治理,加快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实施范围
以古南街道、文龙街道、三江街道、新盛街道、通惠街道5个街道为重点,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窗口地区、大型广场、商业步行街、临街门店所在地的重要道路推行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工作。地理范围:城区三个街道,除原建成区外,古南街道应将桥河、康德城纳入实施区域。文龙街道将世纪花城三期纳入实施区域。通惠街道应将通惠高速路口,转关口大桥,綦江南迎宾大道纳入实施区域。
其他街镇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施行。
三、组织体系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党委政府以及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对城市综合管理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重庆市“五长制”工作实施评价细则》,全面抓好区域内城市综合管理各项工作。
(一)街长。城区古南街道、文龙街道、三江街道、新盛街道、通惠街道施行总街长制,由区政府分管城市管理副区长担任总街长,由区城市管理局主要领导担任副总街长,由各街道书记或主任任各街道街长。
主要职责:总街长,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督导全区“五长制”的落实及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解决。
副总街长,负责协助总街长统筹、协调、督导、考核“五长”工作的推进落实。对各街长反映的跨部门、跨区域突出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街长,负责落实有关城市综合管理指示批示精神,督促指导辖区内路长开展工作,负责定期听取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对责任区域内突出的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解决。
(二)路长。由各街道班子成员担任路长。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责任路段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牵头协调督促巷长、楼长及城市管理具体责任人解决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问题,督促沿街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定期向街长汇报未及时有效解决的城市综合管理问题,督促问题整改直至彻底解决。
(三)巷长。背街小巷实行巷长制,由各街道社区负责人、社区工作者担任巷长。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问题,督促区域内楼长、店长及城市管理具体责任人落实具体工作,辖区街镇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情况,制定相关奖惩制度。
(四)楼长。居民社区楼院、楼栋实行楼长制,由辖区楼栋常驻居民代表、志愿者等担任楼长。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劝导不文明行为,发现、处理、协调、督促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及时上报重难点、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综合管理问题。
(五)店长。临街门店实行店长制,由门店经营者或企事业负责人担任店长。
主要职责:与辖区街道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自觉接受辖区街道和行业部门的监督检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文明诚信经营,劝导不文明行为。
(六)街长制办公机构
1.区“五长制”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发展规划科,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按照上级指示批示和“马路办公”精神,督促、检查全区“五长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组织考核;建立“五长制”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对接市对区有关“五长制”的考核工作。
2.街镇“五长制”办公室:设在街道承担城市管理职责的科室,办公室主任由科室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建立“五长制”示范街道档案,以及街长、路长、巷长、楼长、店长档案;建立“五长制”相关登记、统计台账;建立辖区示范道路综合档案;收集整理“五长制”的反馈意见;落实巷长、楼长的选派、培训、考核、评优等日常管理工作;协调解决上报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工作机制
(一)深化“马路办公”机制。按照市委陈敏尔书记关于“管理城市的人,办公室应该在马路上”的指示精神和唐良智市长关于“马路办公”的部署要求,在全区推行城市综合管理“马路办公”,街长每周“马路办公”不少于1次;路长每周“马路办公”不少于2次;巷长、楼长每天不少于1次;街长、路长每次发现解决问题不少于2个。
(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发现问题、分析研判、及时处置、有效反馈”的问题机制,街长依据职责任务及时梳理、研究、督促相关单位履行城市综合管理相关职责。路长、巷长、楼长、店长巡查发现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秩序管理等所有城市管理问题,第一时间交本路段的环境卫生责任人、市政设施责任人、园林绿化责任人、城管执法责任人、数管中心责任人、街道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建立高位协调机制。重难点问题实行逐级反馈解决制度。各路长、巷长应在本级范围内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对确实无力解决的,应采取书面形式呈报街长,由街长协调解决。街长牵头督办仍落实不了的问题,由街长报副总街长共同研究解决。副总街长仍解决不了的问题,由副总街长报总街长共同研究解决。
(四)建立工作例会机制。建立“五长制”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收集、研判、部署、协调、解决城市综合管理相关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总街长每两月组织1次重难点问题研讨。副总街长、街长每月组织召开1次工作例会,定期研判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路长每半月召开1次碰头会;巷长、楼长每周至少召开1次碰头会、院坝会或座谈会,及时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城市管理相关问题,同时梳理、上报本级不能解决的问题。
(五)建立责任公示机制。坚持美观、明确、节俭、便于识别的原则,要在重点干道显要、适当的地方设置“路长公示牌”。“路长公示牌”样式由区城市品质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并根据实际选择适当位置制作、设置。要在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小区)楼栋出入口、临街门面适当位置将巷长、楼长、店长公示上墙,公示牌由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制定,各种公示牌的材质、样式、颜色要与街道风貌相协调,与周边环境相一致;公示内容一般应包括:责任人姓名、所辖范围、职责、联系方式以及“綦江城管”微信二维码、区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等内容,方便市民监督和在线举报。
(六)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街道应全面开展“五长制”工作,夯实城市管理力量,每周一上午将上周街长、路长“马路办公”巡查情况及解决问题对比照片报送至本街道联络员汇总,每月“马路办公”完成情况和热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简报报送至区“五长制”办公室。
(七)开展示范创建工作。2021年,以通惠街道为重点,开展“五长制”“门前三包”示范街道创建工作。在古南街道、文龙街道、通惠街道各自选择1条道路开展“五长制”“门前三包”示范道路创建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另行下发)
(八)建立定期通报机制。为强化监督力度,推动“五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区“五长制”办公室每季度对各街道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各街道“五长制”办公室每月对辖区内路长、巷长、楼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通报。
五、督查考核评比
各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逐级考核评价办法和激励保障措施。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氛围。从每日签到、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终考核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每季度区“五长制”办公室对各街道“五长制”推进情况开展督查考核评比,并向全区通报考核结果,对每季度考核排名前2位的给予奖励,对排名最后1位的进行通报(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同时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城市日常管理综合考核运用。各街道可每年组织开展最美街区、最美游园、最美路巷、最美阳台、最美楼顶等最美系列评比和门店市容市貌流动红旗评选活动,不定期开展“五长”满意度调查等活动,通过活动调动“五长”工作积极性,检验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五长制”工作,将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要建立完善组织保障体系,保障工作经费。区城市管理局要做好“五长制”工作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综合管理、对辖区城市综合管理负总责。有条件的巷、楼栋试点建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在城市日常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研究,整合资源,细化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辖区内“五长制”人员要认真履职。各相关部门要自觉服从服务于街长的统筹调度,建立信息共享和情况互通机制,形成合力,提升细管众管水平。
(三)强化社会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和市民学校、百姓讲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同时对负面典型及时曝光。全区开展“门前三包”、“五长制”的系列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参与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努力营造“人人爱护城市环境、人人参与城市治理”的良好氛围。
附件:1.綦江区城市管理“五长制”重点巡查事项
2.綦江区城市管理“五长制”重点巡查事项处置权
责划分
3.綦江区城市综合管理路长责任分工表
4.綦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巷长安排表
5.綦江区城市综合管理楼长安排表
6.綦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店长安排表
7.綦江区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巡查记录表
附件1
綦江区城市管理“五长制”重点巡查事项
序号 |
问题类型 |
巡查内容 |
备注 |
1 |
市容秩序 |
有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露天烧烤和游商游贩;有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小广告”;有无乱挂横幅、标语和绳索;有无散养家畜家禽;有无在树木及其他公共设施上乱晾晒、乱吊挂;有无乱搭建、乱堆放等。 |
|
2 |
广告店招 |
有无“一店多招”现象;有无违规设置商业标识、灯箱、窗贴和海报;有无破损、字体残缺、断亮的广告和招牌;有无占用公共设施、树木、绿地等设置户外广告、灯箱、标牌等;有无无灯区或有灯不亮现象;景观照明设施是否规范设置、容貌整洁、运行正常等。 |
|
3 |
市政设施 |
道路声屏障、标志牌、分隔带、护栏、隔离墩等是否设置规范、外观整洁;桥隧是否运行正常、容貌整洁;有无车行道路面坑洼、鼓包、破裂和人行道板、路沿石缺损、松动、歪斜;有无公安、交通、通信、电力等配套设施破损、歪斜、锈蚀和检查井缺损、沉陷及冒溢;有无乱接管道、乱排污水;河道有无污水乱排放、垃圾积存、护栏设施破损等;有无施工现场物料堆放不齐、工地围挡不合要求及其他文明施工措施不全等。 |
|
4 |
空间立面 |
有无空中管线违规设置或杂乱;有无在市政道路范围内违规设置亭棚;有无道路两侧建构筑物立面破损、脏乱;有无在桥下、阳台、顶棚等积存垃圾等。 |
|
5 |
环境卫生 |
清扫保洁是否规范,有无卫生死角、烟头、污水污渍、泥垢、积存垃圾;有无乱焚烧垃圾行为;果皮箱、垃圾桶是否整洁、完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否按规定开展,餐厨垃圾是否做到应收尽收;公厕是否做到规范开放、功能完好、干净整洁,是否结合实际落实第三卫生间、免费厕纸、中英双语标识标牌等服务功能;垃圾清运及其他机械化作业车辆是否错峰运行,车辆是否做到无抛冒滴漏、超载超限、外观脏乱等。 |
|
6 |
园林绿化 |
有无黄土裸露、积存垃圾、杂草丛生;有无缺株、枯枝、残桩或修剪不规范;有无圈占或毁损绿地;有无在绿化植物上乱拉乱挂物品等。 |
|
7 |
停车秩序 |
有无车辆随意停放影响市容和交通秩序;有无擅自设置地锁、路障和摆放废旧杂物占用车位;有无车位设置不合理、车辆停放不规范等。 |
|
8 |
小区楼院 |
有无在楼院公共区域乱堆放、乱搭建、乱圈占、乱牵挂、乱贴画、乱扔乱倒和违规饲养动物、种菜;是否规范设置宣传张贴栏或便民服务栏;相关公共设施是否完好;有无落实日常管理人员等。 |
|
9 |
管理执法 |
是否管理随地吐痰、乱穿马路、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是否切实落实“马路办公”、“门前三包”责任制等工作;是否落实管养作业标准和要求;是否按要求组织开展巡查执法;是否组织保洁人员规范作业;是否及时发现、处置城市管理问题和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等。 |
|
附件2
綦江区城市管理“五长制”重点巡查事项处置权责划分
问题类型 |
事项 |
处置责任单位 |
市容秩序 |
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露天烧烤和游商游贩。 |
各街道 |
②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小广告”。 |
各街道 | |
③乱挂横幅、标语和绳索。 |
各街道 | |
④散养家畜家禽。 |
各街道 | |
⑤在树木及其他公共设施上乱晾晒、乱吊挂。 |
各街道 | |
⑥乱搭建、乱堆放等。 |
各街道 | |
广告店招 |
①存在“一店多招”现象。 |
各街道 |
②违规设置商业标识、灯箱、窗贴和海报。 |
各街道 | |
③破损、字体残缺、断亮的广告和招牌。 |
各街道 | |
④占用公共设施、树木、绿地等设置户外广告、灯箱、标牌等。 |
各街道 | |
⑤存在无灯区或有灯不亮现象。 |
区城市管理局 | |
⑥景观照明设施设置不规范、容貌不整洁、运行不正常等。 |
区城市管理局 | |
市政设施 |
①道路声屏障、标志牌、分隔带、护栏、隔离墩等设置不规范、外观不整洁。 |
区城市管理局 |
②桥隧运行不正常、容貌不整洁。 |
区城市管理局 | |
③车行道路面坑洼、鼓包、破裂和人行道板、路沿石缺损、松动、歪斜。 |
区城市管理局 | |
④公安、交通、通信、电力等配套设施破损、歪斜、锈蚀和检查井缺损、沉陷及冒溢。 |
区城市管理局 (派件至相关 责任单位) | |
⑤乱接管道、乱排污水。 |
区城市管理局 (派件至相关 责任单位) | |
⑥河道存在污水乱排放、垃圾积存等问题。 |
区城市管理局 (派件至相关 责任单位) | |
⑦河道护栏设施破损。 |
区城市管理局 (派件至相关 责任单位) | |
⑧施工现场物料堆放不齐、工地围挡不合要求及其他文明施工措施不全等。 |
各街道 | |
空间立面 |
①空中管线违规设置或杂乱。 |
区城市管理局 (派件至相关 责任单位) |
②在市政道路范围内违规设置亭棚。 |
各街道 | |
③道路两侧建构筑物立面破损、脏乱。 |
各街道 | |
④在桥下、阳台、顶棚等积存垃圾。 |
各街道 | |
环境卫生 |
①清扫保洁不规范,存在卫生死角、烟头、污水污渍、泥垢、积存垃圾。 |
各街道 |
②存在乱焚烧垃圾行为。 |
各街道 | |
③果皮箱、垃圾桶有污损。 |
各街道 | |
④未按规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餐厨垃圾未做到应收尽收。 |
各街道 | |
⑤已建成并移交的公厕未做到规范开放、功能完好、干净整洁,未结合实际落实第三卫生间、免费厕纸、中英双语标识标牌等服务功能。 |
区城市管理局 | |
⑥垃圾清运及其他机械化作业车辆未错峰运行,车辆存在抛冒滴漏、超载超限、外观脏乱等。 |
各街道 | |
园林绿化 |
①存在黄土裸露、积存垃圾、杂草丛生。 |
区城市管理局 |
②存在缺株、枯枝、残桩或修剪不规范。 |
区城市管理局 | |
③存在圈占或毁损绿地现象。 |
各街道 | |
④在绿化植物上乱拉乱挂物品等。 |
各街道 | |
停车秩序 |
①车辆随意停放影响市容和交通秩序。 |
各街道 |
②擅自设置地锁、路障和摆放废旧杂物占用车位。 |
各街道 | |
③车位设置不合理。 |
区城市管理局 | |
④车辆停放不规范。 |
各街道 | |
小区楼院 |
①在楼院公共区域乱堆放、乱搭建、乱圈占、乱牵挂、乱贴画、乱扔乱倒和违规饲养动物、种菜。 |
各街道 |
②宣传张贴栏或便民服务栏未规范设置。 |
各街道 | |
③小区楼院相关公共设施不完整、无专人管理。 |
各街道 | |
管理执法 |
①未管理随地吐痰、乱穿马路、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 |
各街道 |
②未切实落实“马路办公”、“门前三包”责任制等工作。 |
各街道 | |
③未落实管养作业标准和要求。 |
各街道 | |
④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巡查执法。 |
各街道 | |
⑤保洁人员未规范作业。 |
各街道 | |
⑥未及时发现、处置城市管理问题和处理群众投诉举报。 |
各街道 |
附件3
綦江区城市综合管理路长责任分工表
序号 |
街道 |
路段范围 |
路长 |
1 |
古南街道 |
城北大桥——康德城——黄泥岗隧道 |
|
2 |
古南街道 |
黄泥岗隧道——上升街——沱湾转盘 |
|
3 |
古南街道 |
沱湾转盘——南门路——南州广场 |
|
4 |
古南街道 |
南州广场——交通路——糖果厂 |
|
5 |
古南街道 |
糖果厂——新村路——城北大桥 |
|
6 |
文龙街道 |
世纪花城三期——天星大道——高速路口 |
|
7 |
文龙街道 |
高速路口——九龙大道——交通局 |
|
8 |
文龙街道 |
交通局——长生路——千山美郡 |
|
9 |
文龙街道 |
千山美郡——长石西路——滨河大道——秋实·又一城 |
|
10 |
文龙街道 |
秋实·又一城——电力街——河东转盘 |
|
11 |
文龙街道 |
綦江大桥——龙角路——公铁立交 |
|
12 |
文龙街道 |
版画院——沙溪路——沙溪大桥 |
|
13 |
文龙街道 |
沙溪小学——沙溪大桥——城北大桥 |
|
14 |
文龙街道 |
银华大厦——城管局——沱湾大桥——龙角路——龙角桥 |
|
15 |
三江街道 |
廉租房——雷园路转盘——新大桥(含二院支路) |
|
16 |
三江街道 |
明家沟——三酒路——新大桥 |
|
17 |
三江街道 |
三河街农贸市场——三河街老街——老桥头货场 |
|
18 |
新盛街道 |
新盛场口——新盛街道办事处——气田停车场 |
|
19 |
新盛街道 |
正自场口——下河街宝石路——正自劝导站 |
|
20 |
通惠街道 |
千山美郡——长石西路——滨河大道——长石东路——通惠大道——铜锣湾广场(即铜锣湾、红星、万达商圈) |
|
21 |
通惠街道 |
綦江体育中心(长石东路与通惠大道交汇处)——通惠大道——新月国际北区 |
|
22 |
通惠街道 |
红星檀宫(长石东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惠滨一路(大墙院小区至林氏木业)——滨河大道——东方新天地——通惠派出所 |
|
23 |
通惠街道 |
新月国际北区——綦江中学——登瀛大道 |
|
24 |
通惠街道 |
生态环境局——通惠大道——通惠高速路口 |
|
附件4
綦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巷长安排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楼宇名称(门牌号) |
责任范围 |
巷长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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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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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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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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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街道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人: 电话:
附件5
綦江区城市综合管理楼长安排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楼宇名称(门牌号) |
责任范围 |
楼长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街道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人: 电话:
附件6
綦江区城市综合管理店长安排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店名 |
经营性质 |
地点 |
店长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餐饮、住宿、服装销售…… |
XX街道XX路XX号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街道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人: 电话:
附件7
綦江区城市综合管理“五长制”巡查记录表
类型: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路段 |
问题描述 |
牵头 整改 单位 |
责任 处置 单位 |
交办时间 |
整改时限 |
整改情况 |
整改前 |
整改后 |
备注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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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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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巡查人员: 记录人:
注:1.类型填报:街长、路长、巷长、楼长、店长。
2.牵头整改单位:各街道、区级各部门。
3.责任处置单位:具体落实处置责任的单位,包括社会单位。
4.整改情况:标明是否整改;未在时限内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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