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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专栏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虹桥路30号

    联系电话:023-48652186     传真号码:023-48652078   邮政编码:401420

    政府网站:https://www.cqqj.gov.cn/bm/qcgj/

    政务新媒体:綦江城管执法微信公众号

    綦江城管执法

                

                綦江城管微信公众号

    綦江城管

    (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区市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3-48602724(工作日)

    城管综合受理窗口:市民服务中心1楼B区4号

    城管审批窗口:市民服务中心2楼A区

    邮政编码:401420




  • (一)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运行经费和建设维护专项经费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依法对市政、园林、环卫等行政性收费的征收管理;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

    (三)负责城区直管城市道路、广场、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区直管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街镇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指导城区区级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占用的依法审批,参与城市电力、光缆、自来水、天然气等管网规划,负责线路铺设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的规划设置和规范管理;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项目方案、立项、可研等的审查或会审。

    (四)负责城区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二次供水管理。

    (五)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区直管区域(綦河步道、城区水域、城区公共厕所)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处置设施的维护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化粪池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垃圾收运工作的监督考核管理;指导街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六)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督办;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指导街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负责城市户外广告的规划、设置和审批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社会单位户外广告、夜景灯饰设置;负责城区店招店牌设置、审批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

    (九)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十)组织编制区级绿地系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管理工作,参与并联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化配套指标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批占用(含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树木以及集中绿化事项。

    (十一)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城区公园管理和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负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拟定城市管理执法规范、监督指导和考核,负责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扬尘重大案件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负责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城市违法建设行政执法职责;指导监督街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经营备案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十四)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参与城市管理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

    (十五)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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