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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95002226608987686/2024-0001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工业园区管委会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3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3 |
重庆綦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坝-扶欢循环经济产业园禁止、限制和控制类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园区各部室、各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禁止、限制和控制类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渝府办发〔2024〕28号),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分类分级管理,现将关坝-扶欢循环经济产业园《禁止、限制和控制类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实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管理的重要意义
实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管理,是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固本强基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发展的客观需要。各部室(中心)、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实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目录》实施,确保有关措施和要求落地落实。
二、严格分类分级管理
对《目录》所列禁止类危险化学品,在园区范围内禁止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对《目录》所列限制类危险化学品,仅允许在限定区域内的限定行业领域使用,严格项目准入条件;对《目录》所列控制类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过程中,依法对准入条件、储存区域、运输时段等方面进行管控;国家对《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强化全链条安全监管
园区有关部室(中心)有效落实化工园区准入制度,严把项目引进关,“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抓好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全链条监管,消除监管盲区。
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照《目录》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整治,推广应用新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快淘汰落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推进迭代升级,有效管控安全风险。
五、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园区各有关部室要强化“一盘棋”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目录》实施,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项目落地、重大风险隐患治理等问题,提升园区危险化学品科学管理水平。
关坝-扶欢循环经济产业园禁止、限制和控制类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doc
重庆綦江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