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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95002226608987686/2021-00012 [ 发文字号 ] 綦园委发〔2021〕18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工业园区管委会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关于成立重庆綦江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重庆綦江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园区各科(部)室、各企业:

为切实加强綦江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经园区管委会同意,成立綦江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委会的组成

主  任:周  宁    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张  伟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

        何晓兵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

        王名坤    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周  鹏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祖勋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洪  伟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

        李鹏程    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

成  员:龚光宏    安全环保科

冯  涛    企业服务科

张世俊    综合管理科

张天友    征地拆迁科

祝  辉    规划发展科

于桂林    招商一科

文浦州    招商二科

高  野    招商三科

何  芳    党建科

刘  奕    信访科

        张  玮    综合管理部

        谭文凯    建设管理部

        翁小雨    资产管理部

        王文君   市政管理部

        李泳洁    合同法规部

        余  凤    融资部

        陈海涵    财务部

        李  行    招商部

余明强    綦嵘公司

        李  圣    金雀投资公司

        王孝治    南州会务物业管理公司

        王  跃    巡防队

二、安委会主要职责

1.在管委会的领导下,贯彻国家和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和指导园区安全生产工作。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协调各成员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各成员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管委会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确定。

4.负责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工作。

5.完成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三、安委会工作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设立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园区安全工作的副主任何晓兵同志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安全环保科科长龚光宏同志兼任。

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拟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方案,分解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落实到各职能科(部)室;组织开展园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园区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帐,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按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定期开展园区风险隐患分析评估工作,督促园区企业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工作;组织制定园区应急预案,指导企业做好预案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和善后处置;及时协调、督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园区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培训、持证上岗;督促园区企业按相关部门要求开展防火、防汛、防雷等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园区企业办理安全“三同时”和“安全许可证”等安全许可手续;协助做好园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园区党工委、渝南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重庆綦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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