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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新城建设(食品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9

2021年,重庆市綦江区新城建设(食品园区)管委会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区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有力地促进了管委会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委按照公开的范围、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信息73条,其中包括工作动态信息53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4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1年未收到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的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委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的执行力与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核、保密等各项制度,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机制,使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四)新城宣传情况

我委和融媒体中心深度合作设立东部新城记者站,派驻联络员一名,及时宣传新城工作动态,回应社会对新城的关注。认真总结新城建设重点亮点工作,全年在新华社、学习强国、重庆日报、綦江日报等市内外媒体共发布工作信息430余条(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项目,采取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确保流程规范、合规,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时效需要进一步加强。2022年,我们将从以下两方面做好改进工作:一是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的主动,不断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效果。二是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思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不断适应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高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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