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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9500222678674594K/2022-00004 | [ 发文字号 ] | 綦新城管委发〔2022〕5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东部新城管委会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5 | [ 发布日期 ] | 2022-02-09 |
重庆市綦江区新城建设管委会关于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重庆綦江食品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遵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按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围绕全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施行执法检查“三部曲(即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增强执法监察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推动新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区安委会考核指标范围内。
(二)企业主体责任更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启动率达100%。
(三)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日益完善,安全监管人员资格化、专业化、职业化取得重大进展,线上线下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
管委会安全管理科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持证人员3人。
(一)年法定工作日:215天
365天/年-2天/周×52周-31天/年法定节假-15天公休=215天/年/人。
(二)非执法工作日:167天。
1、值班,每人每年平均5日;
2、学习、培训、考核,每人每年平均48日;
3、参加会议,每人每年平均36日;
4、日常事务、整理档案,每人每年平均36日;
5、参加党群活动,每人每年平均24日;
6、参加工会活动,每人每年平均12日;
7、病假、事假,每人每年平均6日。
(三)年个人法定执法日:48天。
215天-167天=48天/年/人。
(四)年总法定执法日:144天
48天/年/人×3=144天/年/3人。
三、监管执法任务(见《2022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四、监管执法内容
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三)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六)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七)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八)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九)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一)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二)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三)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四)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管执法要求
(一)严格依法执法,热情服务,积极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严格执法程序,建立执法档案
1.建立执法计划工作台帐,认真填写执法文书,严格执法程序,建立执法档案;
2.所有检查必须填写检查记录、作出检查结论;
3.如有整改事项,必须下达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必须复查验收;
4.凡是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进入行政处罚程序,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建立定期分析、通报制度
1.结合执法具体情况,定期分析每一次的现场执法工作,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不断改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质量;
2.每季度对执法计划进行一次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四)规范检查执法文书
1.在对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时使用的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强制措施决定书等统一使用区应急管理局下发的执法检查文书;
2.开展执法检查时,每次参加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一人(组)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的执法检查和执法文书的填写,一人(组)负责生产现场的执法检查。
(五)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1.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加强事前控制,提前防范各类事故;
2.不定期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重庆市綦江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重庆綦江食品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