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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9500222678674594K/2020-001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行政监管 |
[ 发布机构 ] | 綦江东部新城管委会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0-05-13 | [ 发布日期 ] | 2020-05-24 |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与 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安委会办公室、减灾委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
“五一”假期以来,全市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但是“五一”假期头三天,事故接连发生。5月1日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受伤14人,分别为沙坪坝区一起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九龙坡区一起5车连环追尾事故,致13人受伤;忠县一铲车施工侧翻,致1人死亡;渝北区仙桃街道3名工人清掏化粪池发生中毒,致2人死亡、1人受伤。5月2日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分别是:沙坪坝区发生一起建筑施工事故,死亡1人;巫溪县发生一起非煤矿山事故,死亡1人。5月3日,梁平区屏锦镇新合村2组一民房发生火灾,致2名儿童死亡。这些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和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个别区县和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存在盲区和薄弱,给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敲响警钟。
一、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当前,全市仍处于新冠病毒防疫期,企业复工复产迅猛,生产经营进入旺盛期;高温汛期来临,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增多,加之“五一”小长假后期返程人员高峰,全市安全生产面临严峻形势、极端压力。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举一反三,全面分析反思工作不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进一步做细做实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严防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彻查彻治事故隐患
要切实加强对疫情期间、高温汛期和节后安全风险研判以及重大灾情的临灾研判,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彻查彻治事故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要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制定排查清单,实施精准排查。要加强自然灾害重点防范期村日巡查、乡镇周抽查、区县部门月检查。加强地质灾害“四重”网格化监测和专业监测。加强江河水库特别是中小河流、小水库和病险水库水情汛情监测预报预警;加强森林火灾防控。
三、进一步做实做严监管执法
各级各部门要走出机关,深入一线,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安全生产秩序。要将监管融入服务之中,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指导,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自然灾害评估,严格“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
(此件公开发布)